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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益观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之误工费

上期讲医疗费,这期讲误工费。

误工费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一个重要项目,它主要由两个方面构成,一是误工天数,二是误工减少收入,两者相乘,就可以得出误工费损失。

一、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期

01住院天数

住院天数作为误工天数,基本上没有异议。如果明显存在挂床,应向法院申请调取病人的“用药清单”,以扣除住院天数。

02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一般体现在诊断证明或疾病证明书中,在出院吋,由主治医生写上“建议休息三个月”,或者更多。这样的证明,司法实践一般会被采纳。

03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

鉴定机构依照其专业资质对伤者的误工期进行鉴定,也是认定伤者误工期的另一个重要途径。

04伤残评定日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4.2  鉴定时机规定:“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是:没有伤到骨头为3个月,伤到骨头6个月,伤到神经的,9个月甚至12个月。

三、误工损失

01分三个梯次,一是有固定收入,二是无固定收入,三是不能举证收入的

有固定收入,提供事故前三到六个月收入证明,一般是劳动合同,银行流水;

无固定收入,提供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一般来说提供不了,也没多大意义;

不能举证收入的,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农林牧渔业职业日平均179.98元/天;职工平均工资278元/天。

02年龄问题

60周岁以上,是否也有误工损失?义务人会说退休年龄,所以不赔。法条对于误工损失并无年龄之限,况且60周岁以上四处打工比比皆是,事实存在误工损失,赔!

70周年以上呢?的确有点老,也该休息了,原则上不支持,除非提供诸如劳动合同、银行流水、单位证明等有效证据,也是可以赔的,但属例外之列。

03莆田特色判法

对于不能举证收入的,统统参照最低生活保障费1810元/月标准,60岁以上减半按905元/月标准。这一判法明显与法条是有出入的,法条是直接“参照相同相近职工工资标准”,而不是转向按最低工资标准,对伤者而言,明显不利。

众益观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之医疗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认真细化,一共十项。

  医疗费列在首项,指因治疗所受的损伤或损伤所引起的疾病所花费的费用。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4号)》第六条同时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赔偿权利人为证明自己的医疗费损失,向法院提供的证据一般有:医疗费收据(即医疗费发票)、用药清单、处方签、医生医嘱、诊断证明书、转院证明、出院记录等。

其中争议最大的有三个问题

01后续治疗费

  后续治疗费,一般指体内安装钢板钢、也包括整容费、牙齿种植、必要的康复费等。权利人必须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诊断证明或医嘱;若不能提供医嘱,应有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这边需要提醒的是,各地法院在后续医疗费的把握上不尽相同,莆田地区的做法是: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为准,且数额不得高于一万元。

02非医保用药由谁?担

  非医保用药是指:没有被列入医保用药目录的药品,也就是医保不能报销药费的药品。保险公司多数抗辩,非医保用药的费用应从医疗费中予以扣减,不予理赔,应由车主承担;车主则主张他投的全险,而且不计免赔,他也不承担,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有车主来承担非医保部分的费用。

03过度治疗与搭车治疗

  该费用属于法条所列“的“不必要”、“不合理”部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保险公司应提供证据用以证明伤者的治疗用药不必要或者不合理,或与治疗交通事故受伤无关。司法实践的做法是:由保险公司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治疗费予以鉴定,以便剔除“不必要”,“不合理”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