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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益动态|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破产重整案入选“福建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2022年11月29日,福建高院发布11起福建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其中,由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成功入选。

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01基本案情

  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莆田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5日,注册资本15亿元,公司共有三名股东,其中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公司)持股80%。公司经营建设的冷轧项目定位于以汽车和家电用冷轧板和镀锌板为主,具有较强竞争力,对于延伸钢铁产业深加工链条、推进跨地区战略布局、促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有重要意义。但由于该项目投资较大,并恰逢钢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致使公司持续经营亏损,陷入生产经营困境。鞍钢集团公司作为出资人(占股80%)和最大债权人,有意向推动鞍钢莆田公司重整。2021年12月29日,经债权人申请,莆田中院裁定受理对鞍钢莆田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2年1月18日指定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02审理经过

  鞍钢莆田公司重整一案,债务规模巨大(45.75亿元)、涉职工人数众多(215名),在莆田中院指定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后,我所全力做好重整前期工作,多次与莆田中院、鞍钢莆田公司沟通,开展资产调查、委托评估、债权审查、偿债能力测算,全面掌握资产、债权债务、职工等情况,为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做好准备。根据鞍钢莆田公司的实际情况,开展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和论证,在原有方案基础上,动员财产担保债权人放弃现金清偿(共计11.48亿元),一并予以债转股,担保财产作为鞍钢莆田的经营资产,继续用于企业的后续生产经营,有效保障重整后的企业价值。2022年3月25日,莆田中院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准备充分、沟通细致,本案创造了莆田市破产案件债权人到会率、投票率、赞成率历史最高记录。2022年3月31日,莆田中院裁定批准鞍钢莆田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重整程序。

03典型意义

本案是提升债权清偿率,助力民营企业纾难解困,有效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双优双赢”的典型案例。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该企业自行营业,结合公司债权债务情况、主要资产价值等,通过债转股、分期偿债等方式,让重整企业恢复经营,相关债权人的债权也得到保障。本次鞍钢莆田公司破产重整的成功,激发市场活力,带动就业创业,促进了复工复产不仅赋予了企业重生的机会,更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图片

   此次入选福建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既是对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尽职履责的认可,也是对众益律师专业能力、切实帮助国有企业重整、恢复生机能力的肯定。众益将继续以法律为依托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更多企业通过清算、重整实现转型发展,充分发挥破产案件对于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社会经济平稳有序运行与持续有效发展。

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破产与重组专业团队简介

自2007年起,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就专注于困境企业拯救和破产管理业务,逐步成熟于2016年,之后走上快速发展的道路。破产与重组专业团队由十多名优秀律师组成,在公司破产清算、破产和解、公司并购、公司重组改制及外商投资等多个相关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且已经被载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是莆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主要发起人,是莆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会长单位。凭借卓越的破管专业能力、丰富的破管实践经验及良好的业界声誉,于2022年作为唯一的管理人入选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破产管理人名册。

自2007年起至今,成功办理了福建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福建天尊钢铁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华钢工贸有限公司、福建闽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项目,福州开发区金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项目,莆田市川龙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福建保兰德箱包皮具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项目,莆田市集友艺术框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莆田县对外贸易公司破产清算案法律顾问和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重整项目等等。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福建天尊钢铁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华钢工贸有限公司、福建闽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入选2019-2021年福州法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2022年莆田中院审理的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福建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团队成员所撰写的文章多次参加省、市律师实务论坛并获奖,如:《企业破产清算中的税收处理问题》参加省律师实务论坛,《试谈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清收机制》和《破产企业个别清偿的若干实务问题探讨》分别获得2020年和2021年度《莆田市律师实务论坛》一等奖、二等奖,《浅谈启动执行转破产程序的现实障碍与完善》、《认缴制下未届期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分析》分别获得2021年度和2022年度《莆田市律师实务论坛》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