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程序涉及的法律问题

涉外离婚程序涉及的内容:

  一、涉外离婚的法院管辖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涉外离婚法律文书的送达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涉外离婚证据的认定
  在我国法院审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我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这里的“中文”指中文简体。

  四、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问题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时,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这就需要对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的效力作出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作了如下规定:
  1、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2、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调解书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承认或不予承认的裁定。

众益离婚律师:一方出轨可以净身出户吗

我所离婚律师网经常接到咨询,特别是女性客户,问如果夫妻一方出轨将要净身出户的说法,那么这种说法有没有法律依据呢?婚姻法是这么规定的吗?下面就由深圳离婚律师网作如下介绍: 
净身出户顾名思义,就是离婚时,将所有财产全部留给另一方,自己不带走任何财产从而解除婚姻关系。在一方婚内出轨时,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净身出户的。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按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婚外情等出轨行为并不是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法定理由。 
那么出轨等婚外情,婚姻法如何处理呢?  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注意,这里规定的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一方与第三人长期持续性的共同生活。与一般的婚外情出轨是不同的概念。二者的区别在于时间,同居不同于出轨,同居是突出的长期持续性的共同生活,而出轨则是在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的期间,一方与第三人偶尔发生婚外性关系。 
因此,我国婚姻法并没有规定,出轨等婚外情要净净身出户。 
特殊情况  如双方在婚内签署有婚内出轨将净身出户性质的协议时,那么一方在婚内出轨,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依照协议判决出轨一方净身出户。因为这种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 

离婚协议书格式范文怎么写、注意事项

当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合好时,那双方只能结束这段婚姻。如果双方均愿意和平解除婚姻关系,且对离婚相关事项均已经达成一致的情况下,那可以通过向民政局协商离婚方式解除。在民政局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要达成并签署离婚协议书。那么离婚协议书如何起草,有什么格式,有什么注意事项?下面深圳离婚律师网就介绍如下:

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其主要内容有: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小孩抚养费金额及其交付方式、财产分割等。
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离婚协议书大致需要约定的事项如下: 1、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 2、将夫妻共同财产做分割约定(可以尽量详细一些); 3、将夫妻共同债务约定如何承担与清偿(可以尽量详细一些); 4、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于谁,另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可一次性、也可每年每月); 5、其他重要事项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的; 6、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三、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1、签订离婚协议书要厘清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切勿混同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当提前分清楚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依据现行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继承遗产、知识产权收益均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处理权。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医疗费补助费、婚前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归夫或妻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家庭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平等分配。 2、签订离婚协议书要警惕一方转移财产或隐匿财产 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谨防一方提前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如在知晓双方准备离婚,提前将房产转移至其他亲属名下。或是一方利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但一方并不知晓房屋的存在。签订离婚协议前,应当通过婚姻调查,查清楚家庭的共有财产。 3、签订离婚协议书要警惕对方不给抚养费 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约定孩子归一方抚养,对方每月给予抚养费。但是可能一方会不给抚养费,这个时候我们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还应当约定拖欠或者无故不支付抚养费的后果。比如约定延期支付抚养费按日向对方赔偿违约金,或是约定承担其他后果。 4、签订离婚协议书要警惕一方将个人债务转移到共同债务 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应当分清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共同债务约定双方一人承担债务的一半,个人债务应当由一方个人承担。通过调查手段,要确定各自名下有无个人债务,防止转移债务。 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还有很多应当注意的事项,例如阻扰探视孩子、伪造假债务等等问题。签订离婚协议书时不要因为急切离婚或者情绪不定,冲动离婚,导致后悔。 
四、离婚协议书范文  
离婚协议书男方:某某,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女方:某某,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认识,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方于年月日向XXX所借债务由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女方: 签名: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众益党支部木兰溪主题活动报道|学党史 强信念

在建党100周年之际,为继承和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深入贯彻落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要求,4月23日,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共建单位中国银行莆田分行龙桥支行党支部开展了一次题为“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的主题党日活动。

    在我所支部书记林文华的带领下,我所党员前往木兰溪治理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在参观木兰溪治理展示馆活动中,全体党员跟随着解说员认真听取着解说,大家结合展示馆的立体浮雕、动态图文、3D剧场,详细了解了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治理木兰溪提出的:“变害为利、造福人民、”“既要治理好水患、也要实现综合治理;既要实现水安全,也要实现综合治理”的总要求,使全体党员对习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理念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通过这次党史学习教育,大家更深刻认识到要坚定不移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不忘初心,始终牢记使命,为发展新时代律师行业贡献力量。

预防电信诈骗 众益在行动

        为贯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同志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

        2021年4月12日下午,我所受城厢区司法局邀请,携手霞林街道司法所在莆田第五中学会场开展“收起贪欲的心灵,亮出辩证的慧眼,让电诈无立足之地”宣讲活动,我所刘心洋律师为全校师生讲授了一堂十分生动的普法宣传讲座。


       此次讲座上,刘心洋律师将法律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结合近期发生的真实案例向全校师生介绍了“什么是电信诈骗”以及电信诈骗的各种形式、手段和特点。他还告诫大家遇事要沉着冷静,不要贪图小利,并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收到陌生电话与短信时,不要轻易点击链接,泄露个人信息以及发现问题时的紧急处置方式。

       本次讲座现场气氛非常热烈,互动交流频繁,得到了师生代表的一致好评。通过此次讲座,让全校师生对如何防范电信诈骗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提高了教师和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达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讲活动,积极动员全所力量,整合各方资源,争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排头兵,为国家法治建设添砖加瓦,为依法治国尽绵薄之力。

踏寻红色足迹 传承革命精神——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长汀-古田红色之行

     7月11日、12日。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为加强全所人员学习革命先辈勇于拼搏、艰苦奋斗、积极进取的精神,开启“踏寻革命足迹 传承革命精神——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长汀-古田红色之行”的征程,开展现场教学,踏上长汀、古田革命老区,沿着历史足迹,追寻伟人的红色故事,重温红色经典,深刻感悟革命精神。01瞿秋白烈士精神永垂不朽

    image.png     2021年7月11日,我们来到红色之行第一站长汀瞿秋白烈士纪念馆、杨成武将军纪念馆。走进红色历史,回忆峥嵘岁月,凝聚奋进力量,传承革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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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随着讲解员的脚步,我们了解到了瞿秋白同志短暂而又绚烂的一生。瞿秋白是中国共产党早期主要领导人之一,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卓越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也是中国革命文学事业重要奠基者之一。1935年,红军长征后留守苏区、身患重病的瞿秋白奉命从瑞金转移到上海,在向闽西突围时不幸在长汀被捕。瞿秋白用俄语一路高唱《国际歌》,在长汀县罗汉岭的一处草坪前英勇就义,生命定格在了3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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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杨虎城将军纪念馆讲解员为我们讲诉了杨成武将军的生平事迹。杨成武将军于1914年出生在长汀县宣城乡一个贫农家庭。1930年编入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内。17岁就被任命为团政委,在中央苏区一至五次反“围剿”中屡次立战功。长征中,他率领的红四军团又是先锋团,参与指挥强渡乌江、攻打娄山关、风夺泸定桥、攻占腊子口等著名战斗,立下赫赫功勋。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五师独立三团团长、独立第一师师长、晋察冀军区第一军区分区司令员兼政委、冀中军区司令员。在黄土岭战斗中击毙日军“名将之花”中将旅团长阿部规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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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征中,他参与指挥强渡乌江、攻打娄山关、飞夺泸定桥、攻占腊子口等著名战斗,立下赫赫功勋。杨成武将军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为党和人民无私奉献的一生,他创造的革命战争史上的奇迹和建立的丰功伟绩,永远属于伟大的时代,永远属于伟大的中华民族。

    杨虎城将军展示了我党革命军人的坚毅、勇敢军人形象。02古田会议永放光芒

    7月12日上午,我们来到古田会议遗址参观。古田会议是一个蕴含我党红色基因的巨大思想宝库,确立了我党政治工作的原则与制度,将以农民为主要成分的军队建设成为无产阶级性质的人民军队,是建党建军史上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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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一行人先后参观了“古田会议会址”、红四军司令部旧址、毛主席纪念园瞻仰仪式、古田会议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见证了中国革命发展史上重要的历史时刻,在思想上接受了一次深刻学习和洗礼。

    在古田会议会址,党员跟随讲解走进古田会议当年“现场”,聆听会议的历史回声,参观了红四军司令部旧址中兴堂、政治部旧址松荫堂、毛泽东著名篇章《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写作地协成店等革命旧址,实地瞻仰一代伟人的光辉足迹。在毛主席纪念园,举行了庄严的瞻仰仪式,全体党员怀着崇敬心情,向毛主席雕像鞠躬致礼;面对党旗宣誓,重温入党誓词,时刻警醒牢记入党誓词,自觉遵守党章,终身践行入党誓词;环绕毛主席雕像,缅怀毛主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品德。在古田会议纪念馆,党员们追寻和感悟革命先辈践行群众路线、开创不朽基业的伟大历程,接受了一次春风化雨般的心灵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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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党员宣誓台上,我所全体党员在党支部书记林文华的带领下,面对鲜艳的党旗,举起右拳,庄重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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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长汀-古田红色之旅是庆祝建党100周年之旅,也是我们红色思想的洗礼之旅。尽管时间短暂,却受益匪浅,在缅怀革命先烈,追寻红色记忆的同时,更让我们真确感受到革命队伍的艰辛和革命先烈的辛苦付出,学习了先辈们的英雄气概、无私奉献、艰苦奋斗的精神,再次激发了我们的爱国主义情怀。我们要不断的学习红色历史,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尽心尽力开启新征程、承担新使命。

预防校园欺凌 众益在行动

为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平安文明的校园环境,4月15日我所刘心洋律师受城厢区司法局邀请为莆田市理工学校一千多名师生讲授关于”《民法典》与我们的青春环环相扣暨对校园欺凌说NO” 法制教育讲座。

刘心洋律师以《民法典》及十八问为切入点,向学生们介绍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如何正确应对校园欺凌。劝诫学生遇到矛盾不要采用暴力和欺凌手段,鼓励学生遇到校园欺凌要勇敢站出来,同时,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

通过法制讲座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增长了全体师生的法治知识,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法治观,为营造平安和谐校园环境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