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Archive by YLing5166

众益动态|我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霞浦万星影城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顺利召开

2024年3月8日,由我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霞浦万星影城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顺利召开。

2024年1月26日,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根据霞浦万星影城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霞浦万星影城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担任霞浦万星影城有限公司管理人。

我所接受指定后,在人民法院指导下,依据《企业破产法》之规定,遵循勤勉尽责原则履行管理人职责。根据霞浦万星影城的实际情况,我所多次前往霞浦县开展尽职调查、并进行债权审查、接管债务人资料、催收债权等工作,为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做好准备。

因会前准备充分、沟通细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通过了《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投票率和赞成率均为100%。至此,霞浦万星影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圆满结束。会后,破产案件承办法官对管理人的工作表示了高度的认可。该案为我所在福建省霞浦县办理的第一个破产案件,丰富了异地办案经验,并提升我所破产与重组专业团队的专业能力。我所将继续以法律为依托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更多企业通过清算、重整实现转型发展,充分发挥破产案件对于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社会经济平稳有序运行与持续有效发展。

人间三月 熠熠芳华丨我所组织开展“三八”妇女节春日踏青赏花活动

人间最美三月天,春花烂漫展新颜。在第11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组织全所女律师及行政人员开展踏青赏花活动,以此感谢她们对律所的贡献与付出。

本次踏青的目的地——女神们来到涵江区白沙镇澳东村。“艳阳天气,烟细风暖”,古桥,古驿道,油菜花,桃花,玉兰花……阳春三月,无疑是澳东最美的季节。

回归田野,没有城市的喧嚣,行走在乡间小路上,到处春意盎然、鸟语花香,女神们踏着愉快的步伐,一路上欢声笑语,或开心交谈,或合影留念,融入大自然,尽情享受难得的悠闲和欢愉。

身为法律人,生活中是女儿、是母亲、是妻子,工作中是女律师。无论是何种身份,她们,用智慧在不同身份中转换,在家庭和工作中做到平衡,她们,面临高压依旧热爱律师这份职业,忙碌是她们的常态,但就是每个平凡的日子里也不忘寻找生活的诗意。众益之幸有这样一群有信念有担当有力量的她们。在这个温暖的日子里,向每个众益女神们致以最诚挚的祝福,愿她们不惧未来,永远怀揣玫瑰勇往无前!

以法之名 护“她”权益——众益律所开展“三八”妇女节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阳春三月,芳华绽放。为迎接“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妇女权益保护法律宣传活动。

01莆田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3月7日上午,我所孙霞、陈黎、许秋燕等律师受邀至莆田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妇女权益保护法律讲座。

本次讲座以“情暖女神月 法护同行”为主题,孙霞律师以法条解读和案例分析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居住权、夫妻离婚中的妇女权益以及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为大家提供了明法释理的指引,积极引导妇女同志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学法、守法、用法,鼓励广大妇女同志勇于维权、善于维权。

02城厢区东海镇妇联

3月8日上午,众益律所联合城厢区东海镇妇联在东海镇人民政府5楼会议室举行妇女维权法律讲座,我所孙霞律师特邀主讲。

讲座中,孙霞律师围绕《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编的相关条款,结合多起典型案件及工作经历进行讲解,从婚姻家庭中常见的妇女维权问题展开,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夫妻财产债务如何分割、婚姻中女性财产权益等常见问题帮助她们在婚姻、家庭生活中提高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3城厢区灵川镇榜头村

3月8日上午,我所陈一夫和陈龙泽应邀前往城厢区灵川镇榜头村为当地村民开展妇女权益保护讲座。

讲座上,陈龙泽围绕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和人格权益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妇女维权注意事项等进行了深入阐述,针对女性在维权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难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策略。并结合妇女在工作、生活、婚姻家庭中常见的纠纷以及真实鲜活的典型案例,从多个角度进行讲解,引导教育妇女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月女神月”,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零距离将普法关爱行动做实,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贡献力量。祝所有女性同胞身体健康、幸福快乐、自由闪耀!

众益动态|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2024年青年律师训练营第一期开讲啦

为进一步提升律师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营造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3月7日下午,2024年青年律师训练营第一期正式开讲,本期内容为“商标侵权案例分享”,由兰州大学知识产权专业的方皓昀主讲。

会议伊始,王志工主任为2024年青年律师训练营做开营致辞。王主任提到众益致力于为青年律师搭建全面成长的平台,希望青训营通过举办多形式的学习交流会,为青年律师提供了一个交流沟通、学习借鉴的机会,带动青年律师的学习氛围,让青年律师能够相互学习,培养优秀的执业素养,不断拓宽执业空间。

会上,方皓昀通过对莆田市知识产权类案件的数据展示,介绍近几年来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变化的背景,紧接着结合实际案例,对《商标法》所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类型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商标侵权诉讼中的抗辩事由同与会人员展开探讨。在互动环节中,大家纷纷就办理过的商标侵权案件展开了探讨,互相交流办案经验。

青年律师是促进律所发展的新生力量。今后,众益律所将积极探索与实践,通过多样化的培训提升青年律师专业水平,增强青年律师的执业信心,培养更多具有专业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的优秀青年律师。

众益动态|我所曾建峰律师受邀至莆田青璜中学开展法治专题讲座

阳春三月,江南草长。3月1日下午,莆田青璜中学八年级的部分同学坐在大社堂,认真聆听了来自福建众益(涵江)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建峰律师精心准备的《维权青少年,绿色健康成长》法治专题讲座。讲座由莆田市涵江区妇联陈丽琼主席主持。

《民法典》是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条读本,也是社会生活中的“百科全书”。曾律师从电影《第二十条》切入,讲解刑法与民法区别,再从“衣”、“食”、“住”、“行”四个方面入手,通过十二个典型案例,讲解身边常发生的事件,引出与此事相关的法律法规。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父债子要不要还,子债父要不要去还,见义勇为,自甘风险,校园霸凌,高空坠物……贴近生活的例子让同学们对法律和社会生活的联系认识得更加深入,受益匪浅。

《民法典》中对健康权、身体权、继承权、人格权、债权、物权七个基本权利的尽责保护,它既是尊重和保障人民权利是民主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通过这一节的认识和学习,同学们不仅知晓了法律存在的意义,也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

众益动态|我所许如金律师受邀参加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办的第三十八期人大讲坛——青年强·悦读分享会

2月26日下午,我所许如金律师受邀参加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的第三十八期人大讲坛——青年强·悦读分享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苏永革出席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何金清出席,党组成员、秘书长林秀峰主持。

会上,许如金律师作为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咨询委员代表,以其办理的全国首例撤销监护权——“小龙案”为例,对该案的基本案情、办案经过、办案小结等内容做交流分享。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之前作出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判决,开创了我国撤销监护权的先例,直接推动了《意见》的颁布,为《意见》中有权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主体及撤销后的安置问题等规定的出台,贡献了实践经验。

许如金律师专业而又细致的分享让参会人员受益匪浅,大家反响热烈,与许律师就分享内容展开了深入的探讨,活泼轻松的学习交流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参会人员阅读兴趣和思考能力。

开工大吉|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2024年迎春茶话会圆满举办!

律回春渐,新元肇启。2024年2月19日上午,我所在会议室举行2024年迎春茶话会,律所全体成员共聚一堂,分享新年感悟,传递新年祝福。

本次茶话会由王志工主任主持,现场氛围热烈,洋溢着浓浓的节日氛围,大家各自畅叙分享新春趣闻、趣事及难忘经历,并对新的一年工作进行展望和交流。同时,为鼓舞律师们新一年乘风破浪、奋勇前行的斗志,律所向每位律师发放开工红包。

茶话会在和谐融洽的氛围中圆满完成,新的一年,众益律所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务实的工作精神投入到各项工作中,用心服务好每一位客户,不断深耕法律事业,创造众益律所新的辉煌!

凝心聚力 共创未来|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总结大会圆满举办!

岁月更替,华章日新,新岁序开,同赴新程。2024年2月4日,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总结大会在会议室隆重举行,全体同仁齐聚一堂,共叙旧岁,展望美好前景。本次大会由实习律师陈瑾主持。

会议第一项议程,由郑昉律师作青年律师训练营工作总结。郑昉律师对青训营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以及对2024年工作计划进行部署。他表示青训营的成立是为青年律师提供一个互动交流平台,让青年律师充分展示自我、提升自我、实现自我。今后,青训营将继续开展多形式的活动,通过改变单一的学习形式和高深枯燥的内容,提高青年律师参与的积极性。

会议第二项议程,由陈金辉副主任作《青年发展基金》与《互助基金》使用情况汇报。陈金辉副主任首先对所里设立的互助基金委员会和青年律师发展基金委员会的成立时间、成立目的及意义等进行简要介绍,其次对基金的各项使用情况作详细说明,同时也鼓励更多律师和行政人员加入基金委员会。

会议第三项议程,由王志工主任对2023年在事务所管理工作中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发言,从过去一年事务所的业绩创收、律所内部管理、律师人才培养、品牌塑造以及党建管理等方面,对律所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和总结。对于2024年的工作,也提出了明确的工作重点和发展目标。他肯定了大家在过去一年里取得的成果,也指出了未来前进道路上将面临的挑战。

会议第四项议程,为进一步推进律所持续良性发展,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表彰先进,鼓舞斗志,对2023年度工作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嘉奖。

2023年度“优秀实习律师”颁奖

获奖者:陈瑾、王轶玲、许志兴(从左往右)

2023年度“公益律师”颁奖

获奖者:郑澈、欧河山、曾缘(从左往右)

2023年度“优秀青年律师”颁奖

获奖者:王英、田航劲、陈雪薇(从左往右)

2023年度“优秀律师”颁奖

获奖者:刘建勋、郑昉、林希平(从左往右)

会议第五项议程,由管委会主任郑新平上台讲话。他首先对齐心协力、努力拼搏的律所全体人员表达了感谢,对众益律所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随后郑主任对全所律师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律师更多关注律所发展;二是希望律师支持律所税务合规建设;三是希望律师更多关注律师业务拓展。律所发展离不开每一位同仁的付出与坚守,最后郑主任祝愿每位律师都能够在众益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总结大会结束后,全体参会人员一同前往武夷海鲜楼共进晚餐。一场盛会,相聚于今宵,觥筹交错中,载满了欢声笑语;灯火辉煌中,共话彼此的未来。

去岁千般皆如愿,今年万事定称心。过去一年,众益人秉持“奉法 明辨 诚信 笃行”的理念,勇担重任、敢于创新、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在新的一年里,众益人将与时俱进,深耕细作,以感恩之心、谦卑之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以更好的面貌为支持信赖的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新春送关怀 岁寒暖人心——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前往涵江区新县镇广宫村开展新春走访慰问活动

春节将至,春节将至,岁寒情暖。2月2日上午,我所党支部书记林文华、市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唐华明、党支部副书记陈金辉、支委会委员林丽婷、翁争霞、郭惠碧一行前往涵江区新县镇广宫村开展新春走访慰问活动,传递党组织温暖。

在走访慰问中,我所党支部给困难群众送去优质的花生油、长寿面等物品以及慰问金,以实际行动传递关爱与温暖。并详细了解困难群众的生活近况和身体健康情况,认真倾听他们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需求。在春节这个重要的传统节日即将来临之际,给他们送上新春佳节诚挚的问候和祝福,让他们感受感受到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注和支持。

多年以来,众益律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投身公益事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慰问和帮扶困难群众,传递温暖与爱心。未来,众益律所也将一如既往的积极组织参与各项公益活动,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力量。

众益说法|遇到这些情形,是否需要支付物业费?

随着物业服务不断完善规范,因物业服务质量不合格、不到位产生的物业服务纠纷越来越多。那么,业主如何判断是否需要支付物业费?一旦遇到常见的物业服务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已购买但未入住的房屋是否需要支付物业费?依照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所以,房屋购买以后不论是否入住,都要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提供的是物业区划内的公共服务,以安保服务为例,业主虽然没有入住,但物业服务企业同样要为房屋提供公共监控、保安巡逻等服务或者在房屋受损或屋内财物失窃时配合业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所以,不论业主是否入住,都享受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有关服务,未入住就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既不符合事实,也违反法律规定。

  已购买但还没有交房是否需要支付物业费?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已购买但还没有交房不需要支付物业费,物业费仍然由开发商支付,直到向业主交房。

  物业服务不到位、不合格可以不交物业费吗?这需要根据不到位或者不合格的程度进行分析。依照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是对公共空间提供维修、养护、绿化、清洁、经营等服务,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如果生活垃圾没有及时清运、路灯没有及时更换等轻微程度的服务不到位,仍要支付物业费,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继续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及时整改到位。如果因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法律规范或者安全保障不到位造成业主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构成重大过失或者重大瑕疵的,业主可以请求减免当期物业服务费,损失可以另外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赔偿。

  购买二手房,交易之前的物业费由谁缴纳?依照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只约束对应的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交易之前,物业服务合同的合同签订人是原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所以,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新业主不需要支付交易之前的物业费。

  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业主,要提前了解物业管理规定,关心小区内公共事务,及时、妥善处理物业服务纠纷,以享受和谐、有序的社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