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归档 2024年1月4日

众益内训|我所开展《行政复议法》新旧对比学习交流会

为全面掌握新《行政复议法》立法精神,扎实做好新旧法律适用的衔接工作,12月15日下午,我所吴林鹰律师在会议室为大家开展《新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比简要解读》学习交流会。

会上,吴林鹰律师结合新《行政复议法》的修订背景和必要性,对《行政复议法》的修订历程与十大新亮点、新修订的主要内容和新旧条款对比进行了全面解读,通过实际办理案例剖析,让晦涩法条变得通俗易懂。课程内容丰富、分析透彻,既有理论的高度,又有实践的深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本次学习会进一步提升了众益律师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了解,助力众益律师将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众益说法|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随着推进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成为社会公众学习、工作、生活中常用的获取相关资料的便利渠道。本文旨在探讨申请人如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更快、更准地获取所需要的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在申请公开有关政府信息以前,申请人可以在政府网站、公共图书馆、公共查阅室等官方设立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自行查阅。依申请公开有法定的办理期限,对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助查询更为便捷、高效。

通过自助查询无果时,申请人再进一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此时,一份相对准确的申请书能够帮助负责公开的单位更为快速、准确地判断和提供申请人所需要的信息。为此,申请人要做好事前调查。

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中,政府信息是指政府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申请人第一要了解所需信息的载体形式,通常有纸质文本、电子数据、音频、视频、文字、图片等类型。

政府部门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的部门负责公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从社会主体获取的信息,由负责保存的部门负责公开;在工作过程中,从其他政府部门获得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信息的部门负责公开。政府部门根据法律的授权管理不同领域的社会事务,申请人第二要了解所需的信息涉及哪一方面的事务,判断该信息属于哪一政府部门的管理范围,并据此向对应的部门申请公开。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该提供区别于其他政府信息的特征,比如名称、文号、年份、日期、内容涉及的主体、内容涉及的事项或者载体形式等等。政府信息浩如烟海,每一个有效特征都可以帮助负责公开的部门快速缩小查找范围甚至精准定位相关信息,故申请人第三要尽量了解和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特征。

政府部门的不同内设机构负责不同方面的具体工作,为了避免申请在流转过程中遗失和延误时间,申请人第四要了解所申请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通讯信息。政府部门会在工作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

完成以上四项事前准备工作,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自身的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以及获取的信息的方式。申请人通常需要填写政府部门提供的预制表单,填报上述申请信息。

具备上述申请内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一份相对准确的申请,能够帮助申请人快速、准确地获取政府信息。律师提醒,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社会公众的权利,但权利应当按需、合理使用,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节约行政资源和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