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益喜讯|我所王志工主任获聘为莆田市司法局法律顾问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莆田市司法局依法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规定精神,我所王志工主任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与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获聘为莆田市司法局法律顾问,聘期三年。
          此次受聘,是莆田市司法局对我所律师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认可。我所将以此次聘任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负领导、同仁的重托,以专业能力服务法治实践,积极为莆田市法治建设建言献策,助力法律服务事业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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