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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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华,男,大学本科双学历,学士学位,经济师职称,2001年1月起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为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主任。
现担任莆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莆田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莆田市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核专家、福建理工大学法学兼职教授、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员、莆田市红十字会监事、莆田市秀屿区第五届政协委员,2017年入选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制的破产管理人个人名册。
曾任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常务理事、福建省律协经济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建省律协诉讼与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莆田市青年创业促进会导师、莆田市行风政风评议代表、莆田市党风廉政监督员。
2006年被莆田市司法局机关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9月被评为“莆田市优秀律师”,2019年12月被福建省律师行业党委评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其办案作风严谨、思维敏捷、条理清晰,“认真负责、勤于钻研”的办案风格得到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好评。近年来撰写的多篇论文著作分别获莆田律师实务研讨会一、二、三等奖,福建律师论坛二等奖、第十八届华东律师论坛三等奖。
擅长于:企业重组与破产执行、经济犯罪刑辩、重大疑难民商事争议和政企合规风险防控。执业二十多年来,成功了办理了大量具有重大争议、复杂、疑难的典型刑民商事案件。近年来典型的代表案件有:
企业重组与破产执行:主办的中国国际钢铁有限公司等四家合并重整案,入选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2021年十大破产典型案例和2020-2024年十大破产典型案例;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重整案,入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十大破产典型案例。
经济犯罪刑辩:办理的多起贪污受贿、走私和非法采矿等案,以未为他人谋取利益等为由,获免予刑事处罚或缓刑释放;非法集资、诈骗、开设赌场、掩隐、盗窃和故意伤害等案,以证据不足、正当防卫、犯罪中止或具有自首情节等为由,获不予批捕、不予起诉或减轻处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涉嫌销售近千万元被起诉,以证据不足和具有自首情节,最终判决认定为40多万元。
重大疑难民商事争议:办理的蔡某某诉某公司重大债务纠纷涉及股东责任案,以股东滥用职权和追缴股东出资,最终判决由公司、实控人和股东承担责任,系莆田市首起成功案例。
政企合规风险防控:现担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大型企业等多家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