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普法特辑|向家庭暴力坚决说不!

作为一名婚家律师,我始终关注着遭遇家庭暴力的女性群体。在多年经办婚姻家事案件的过程中,我们见过太多女性在婚姻里遭遇身体与精神的双重伤害,也见证了她们挣脱家暴枷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坚定。
家暴从来不是”家务事”,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 面对家暴,隐忍换不来尊重,退让只会助长施暴者的气焰。唯有坚决反抗、依法维权,才能真正守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PART 01
案件还原:遭遇长期家暴,依法维权一次判离

委托人林女士与男方结婚二十余年,婚姻存续期间,长期遭受男方的家庭暴力,从最初的言语辱骂、恐吓到肢体殴打,甚至出现掐脖、脚踢等严重伤害行为,林女士也曾 因家暴数次就医,留下了诊断记录,也多次报警寻求保护。

不堪忍受的林女士决定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委托我们提起离婚诉讼。

接收案件后,我们第一时间协助林女士梳理案件事实,指导其整理并固定关键证据,包括:

●男方亲笔书写的承认家暴事实的《保证书》

●公安机关多次出警记录及现场调解视频

●婚生子通话录音以及出庭证言

●林女士伤情照片及医院诊断记录

上述证据形成完整、扎实的证据链,充分证明男方长期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以及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无任何和好可能的现状。

庭审过程中,男方矢口否认家暴事实,辩称双方感情尚好,试图以转账记录歪曲事实,还对证人证言提出无理质疑。但法院结合在案的各项证据,依法认定男方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最终一审直接判决准予离婚,并支持林女士的精神损害赔偿诉求;男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PART 02
律师普法:认清家暴范畴,知晓法律依

面对家庭暴力,我国法律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一系列规定为受害女性筑牢维权屏障,首先要明确,家暴的范畴远不止肢体殴打,相关法律对家暴有清晰的定义和界定:

什么是家庭暴力?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或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条规定进一步明确家庭暴力的行为种类,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同时,亦明确了施暴人员的范畴,一般包括共同生活的儿媳、女婿、公婆、岳父母以及其他有监护、扶养、寄养等关系的人。

核心法律依据

1.家暴是法定离婚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只要证据充分,遭遇家暴的女性第一次起诉离婚,即可获得法院支持,无需反复拖延。

2.无过错方有权主张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根据家暴具体情节、造成的损害后果等情况,依法酌定赔偿金额。

3.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驾护航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受害女性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可作出禁止施暴方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接触受害方、责令施暴方迁出住所等裁定,若施暴方违反裁定,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PART 03

维权指南:遭遇家暴,这样做才能有效保护自己

遭遇家暴后,最关键的是保持冷静,及时固定证据、果断采取行动,以下核心步骤,每一位女性都应牢记:

1. 第一时间报警:拨打 110 报警,要求警方出警处理,同时:

●要求警官制作笔录、开具告诫书

●必要时可请求伤情鉴定等

●妥善保留报警回执、出警记录等材料

●这是证明家暴事实的重要官方证据。

2. 全面留存证据

●及时拍摄伤情照片

●留存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票据

●让施暴方书写保证书、悔过书(需明确家暴事实)

●保存家暴现场的视听资料、双方沟通的视频或音频

●如有邻居、亲人等目睹,后续维权可申请其出庭作证。

3.寻求外界帮助

可向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组织求助,说明自身遭遇,留存相关求助记录。

4.申请保护令 / 及时诉讼

若身处家暴危险环境中,可直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隔绝施暴方的进一步伤害;

若决意离婚,委托专业婚姻家事律师提起离婚诉讼。

在这个专属于女性的节日里,我们想对每一位遭遇家暴的女性说:你不是孤身一人,不必为了所谓的 “家庭完整” 牺牲自己,不必因害怕流言蜚语选择隐忍,你的幸福与安全,远比一切都重要。如果你或者你身边的人正遭受家庭暴力,请勇敢站出来,我们愿意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让法律成为你的铠甲,我们一起向家暴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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