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因热射病去世!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7月5日,陕西省西安市一建筑工人王建禄因热射病倒在了收工回家的路上,被送医后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去世。王建禄的女儿王女士告诉南都记者,父亲病倒当天,总共在高温、高湿度的环境中工作了9个小时。王女士的弟弟今年参加了高考,即将成为一名大学生,父亲王建禄想挣些现钱为儿子上大学的费用做准备。王女士表示,父亲因为未签劳动合同,难以认定劳动关系,无法认定为工伤,目前也联系不上工地负责人,去年工资也仍未结清。

01未签劳动合同,是否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

不影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根据该规定,即便没有劳动合同,王建禄的家属也可以提供“工作服”、工资表、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王建禄的家属只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即可主张相关的劳动权利,未签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

02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应按照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03劳动者死亡,其家属可以主张权利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明确“近亲属”一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所以,王建禄的上述近亲属可以主张王建禄的相关劳动权利。

04热射病能否认定工伤?

   认定工伤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四)患职业病的…..热射病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在于热射病能否认定为职业病。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热射病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下:

    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布《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第六条将中暑列为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

    2007年7月19日,卫生部颁布《关于印发〈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的通知》,第6.1条中指出,重症中暑,包括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也可出现混合型。其中: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2012年6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05用人单位负有哪些劳动安全保障义务?

   《劳动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有:

  1、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不得违章指挥、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

      最后,笔者希望有关部门秉承对生命的敬畏之心,依法依规处理王建禄事件,同时对一些特殊行业(如外卖、建筑等)的劳动保护落到实处,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YLing5166